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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5-25
    • 星期一
    • 上午 11:32
  • 災害示警

※告別式如有手語翻譯或同步聽打服務需求,可洽本所服務中心申辦


一、受理單位: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

(一)桃園區殯儀服務中心窗口:吳小姐,03-3251569分機25 

(二)中壢區殯儀服務中心窗口:黃小姐,03-4522944

二、服務內容:身心障礙者參加於本所禮廳舉辦之告別式當日,有手語翻譯或同步聽打之服務需求。

三、申請資格: 

(一)手語翻譯服務: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障礙類別為第二或第三類者。

(二)同步聽打服務: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障礙類別屬聽語障(第一或三類且ICD診斷欄位註記為【04】,或第二類且ICD診斷欄位註記為【02】),或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

四、服務地點及時間:桃園市桃園區殯葬服務中心或中壢區殯葬服務中心之告別式禮廳,每場次最多3小時。

五、應備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六、申請方式:請於告別式7個工作日前(不含例假日),填寫申請表格(網路下載或臨櫃索取),並檢具申請人身分證及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向本所服務中心臨櫃提出服務需求(須提供告別式場次、時間),本所將協助媒合翻譯服務,並提供補助。

七、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7:00(不含例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