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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1年3月1日起,本所管理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第4條、第5條適用回饋里里別變更如下:

  • 發布單位:第一組
  • 資料提供單位:民政局

1、桃園區:汴洲里、會稽里、春日里、大有里、寶山里、大興里、忠義里、三元里、自強里、新埔里、大業里、福元里、經國里、檜樂里、寶民里,共15里。
2、中壢區:忠福里、水尾里、興和里、永福里、幸福里、興福里,共6里。
3、公告全文詳如電子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