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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南崁地區都市計畫」殯葬設施用地,依據桃園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第3點第1項第2款規定,得作為容積移轉送出基地,並自公告之日起實施。

  • 發布單位:第四組
  • 聯絡人:莫先生
  • 聯絡人電話:03-3251569#76
  • 資料提供單位:民政局

[公告]
主旨:「南崁地區都市計畫」殯葬設施用地,依據桃園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第3點第1項第2款規定,得作為容積移轉送出基地,並自公告之日起實施。
依據:桃園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第3點第1項第2款
公告事項:
一、為配合本府興建重大設施計畫所需,開放本市「南崁地區都市計畫」殯葬設施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詳土地清冊),得作為容積移轉送出基地,申請容積移轉至同一主要計畫範圍內之其他可建築用地。
二、本案自公告之日起有效期間為2年,土地受贈機關為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申辦請依本市容積移轉程序辦理。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桃園區殯葬服務中心,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916號,電話:03-3251569分機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