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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6年5月1日起,桃園區殯葬服務中心部分停車區域僅供公務車、靈車及工作車停放,請配合辦理

  • 發布單位:第一組
  • 資料提供單位:民政局

1、為提升桃園區殯葬服務中心人、車通行秩序,包含新禮廳區、第二納骨堂及辦公廳舍等三處前方停車位,自106年5月1日起,僅供公務車、靈車及工作車停放。
2、請各殯葬服務業者協助轉知樂隊、司儀人員及治喪家屬,將所駕車輛停放至第二納骨堂後方停車場,避免交通壅塞。
3、各殯葬服務業者於當日場區布置結束後,請將所用車輛駛離場區,禁止車輛(含靈車)停放場內過夜。

4、桃園區殯葬服務中心自106年5月1日起,晚間僅開放正門一處出入口,其餘五處出入口(含新禮廳區、第二納骨堂旁、冷凍庫旁、第二火化場旁及第二停車場區)皆實施封閉措施,封閉時段為每日下午6時至隔日上午7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