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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稱閱覽、抄錄等使用檔案時間是否包含複製、影印或列印等時間?

  • 發布單位:第三組
  • 資料提供單位:民政局

閱覽抄錄之時間點起算應以檔案交付申請者至檔案交還收發文單位為止,其中間所有使用過程均應包含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