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天氣資訊
    • 115-05-13
    • 星期三
    • 下午 09:03
  • 災害示警

區里民政/祖先的墳墓要辦理撿骨遷往其他地方,要如何申請?

  •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

一、墳墓如座落桃園區/中壢區內,請準備申請人之戶籍資料(需能證明認領申請人與往生者間關係之【戶籍資料】)及亡者之除戶謄本,至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桃園區/中壢區殯葬服務中心填寫「起掘許可申請書」,填寫完畢後,本所將安排會勘日期,請申請人會同至墳墓現場拍照,審查核准後,起掘許可證明將以公文形式寄送予申請人。 二、另如果墳墓非位於桃園區/中壢區內,請逕向墳墓所在地區公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