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涉貪瀆不法之檢舉(陳情)案件】
如您檢舉(陳情)事項屬有關殯葬業務或服務態度等無涉公務員貪瀆不法等案件,請洽本所桃園區殯葬服務中心及中壢區殯葬服務中心反映,亦可循本府市政信箱或撥打1999反映。有關交通違規者請至「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專區」反映,以利您的檢舉(陳情)正確分派案件,使您的意見受到即時回應及處置。
【涉及本所貪瀆不法檢舉(陳情)案件】
如您發現本所員工有下列不法情形或可疑之行為,請聯絡本所政風室檢舉專線03-3251569分機53,或本府政風處,亦得依附件聯絡資訊向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陳情),案件處理程序將嚴格遵守相關保密規定,請您放心!
1、工程或採購案,疑似有廠商私下共謀圍標,或相關人員故意訂定不合理的條件,讓內定的廠商可以輕鬆得標。
2、工程或採購案在驗收時,相關人員對於偷工減料或不合格的項目放水,甚至共謀浮報工程款或數量來詐取公帑。
3、本所員工在辦理業務時,利用職務向民眾索取紅包或好處,並在收錢後提供違法的協助或包庇不法行為。
4、本所員工利用自己的職權,私下與親戚或特定人士勾結,透過不當的方式讓他們獲取工程標案、補助款等不法利益。
5、本所員工利用職務上的機會,以偽造單據、製作假清冊等詐騙手法,詐領公款或將應屬於公家的財物佔為己有。
6、本所員工利用自己的職權,收受有利害關係的廠商或民眾所贈送的禮品、現金,或接受不當的飲宴招待。
7、發現有人為了欺騙或特定目的,偽造證件、證明或申請書,續向本所申請相關補助案件,甚至竄改真實公文的內容。
8、本所員工將依法應保密的採購資訊或民眾個人資料,非法洩漏予他人知悉。
【桃園市政府政風處陳情檢舉管道】
紙本陳情信箱: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1樓
11F., No. 1, Xianfu Rd., Taoyuan Dist., Taoyuan City 33001 , Taiwan (R.O.C.)
檢舉信箱:ethics@mail.tycg.gov.tw
檢舉專線:03-3322783
傳真專線:03-3391597
【檢舉人保護措施】
依據行政院頒「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受理檢舉之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年齡、住所或居所有保密義務。對於檢舉人之檢舉書,筆錄或其他資料,除有絕對必要者外,應另行保存,不附於偵查案卷內。如有洩密情事,應依刑法及其他法規處罰或懲處。
桃園市受理檢舉之機關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陳情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要點」及「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辦理。
【貪污瀆職案件檢舉獎金給獎基準】
依據法務部訂定之「審核貪污瀆職案件檢舉獎金給獎基準」,如檢舉貪污瀆職案件,經法院判決有罪者,依附表標準給與獎金,獎金總額最高以新臺幣一千萬元為限。
【法務部廉政署揭弊者保護專區】
為提供揭弊者就揭弊案件相關法律問題之諮詢管道,法務部廉政署已設置法律諮詢專線,供各機關參考運用(網址: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0/1309611/1309618/1309771/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