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市觀音區第2(廣興)公墓部分範圍(觀新段1522地號土地)廢止使用。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32條。公告事項:一、殯葬設施名稱:桃園市觀音區第2(廣興)公墓部分範圍。二、廢止地點:觀音區觀新段1522-5地號土地。三、廢止日期:自公告日起廢止。四、廢止原因:該公墓經改制前桃園縣觀音鄉公所98年11月10日桃觀鄉民字第0980022818號公告禁葬,且觀新段1522-5地號私人土地上已無設置墳墓,爰廢止該公墓部分範圍,以促進土地有效利用。
主旨:公告本市觀音區第2(廣興)公墓部分範圍(觀新段1522地號土地)廢止使用。
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32條。
公告事項:
一、殯葬設施名稱:桃園市觀音區第2(廣興)公墓部分範圍。
二、廢止地點:觀音區觀新段1522-5地號土地。
三、廢止日期:自公告日起廢止。
四、廢止原因:該公墓經改制前桃園縣觀音鄉公所98年11月10日桃觀鄉民字第0980022818號公告禁葬,且觀新段1522-5地號私人土地上已無設置墳墓,爰廢止該公墓部分範圍,以促進土地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