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聯合奠祭登記應於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上班時間,持下列文件至殯葬管理所辦理登記,每場次登記時間於奠祭前7日截止。辦理登記不得任選場次,且以登記未滿之最近一場次為原則,經登記後可取消,但不可再重新申請參加另一場次之聯合奠祭。
申請需檢附以下資料:
(一)桃園市聯合奠祭申請書。
(二)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1份。
(三)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申請人與亡者身分關係之證明文件。
(四)為受委託辦理申請者,並應檢附委託書、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03-3322101-5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