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統一本所桃園區殯葬服務中心及中壢區殯葬服務中心領取遺體相關規定,本所中壢區殯葬服務中心訂於107年5月1日起,遺體領取時應由家屬到場(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確認遺體並填寫「遺體領取具領單」後向本所人員辦理遺體領取作業。